現代醫學科研工作常常需要多方面的支援、協助才能完成,但并不是為該研究工作提供過援助的所有人員都可以充當作者而在論文中署名。作者署名只限于參與論文內容創意、實踐、撰稿,并能對論文內容負責者。也就是說,直接參加選定科研課題、制訂研究方案、搜集研究資料、撰寫研究論文,并能對論文全部內容和觀點負責的人才能作為作者而在論文中署名。在本科研及論文的某些工作中曾給予一定的指導和幫助的有關單位或個人不應作為作者署名,只能作為致謝對象在論文中的致謝部分說明,給予應有的肯定和感謝。
目前有些論文、文章不長,作者署名一大串。其中有的人只對論文做過一點文字上的修改,或僅是盡了審稿人的職責,有的甚至與研究工作毫無關系,卻煞費苦心強充合作者;有的作者則因為自己的文稿質量不高而濫用專家、學者或首長的名字為文章“增色”,供編輯“參考”,強壓或變相強壓編輯人員發表自己的文稿,甚至被署名還不知道,名字就被掛上了;有的作者是奉送署名,助人晉升評聘,搞“投桃報李”。 這種種棄作者條件于不顧,挖空心思沽名釣譽和唯名是求的做法,無疑應予以遺責與唾棄。